日志
 
发表于 :2008-06-22 03:08
惊悚E族杂志对我的采访
   惊悚E族:《桃花夜》是你的第一部惊悚悬疑小说,小说出来得到了李西闽、庄秦、一枚糖果等大多知名悬疑类作家与资深出版人丹飞的大力推荐,推荐语都写得非常的迷人,你是如何看待他们的评价的?

    韦一:李西闽、庄秦、一枚糖果都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他们的肯定、推荐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鼓励。其中李西闽与丹飞主要是从小说的价值意义上来说的而庄秦与一枚糖果却是从小说的精彩好看程度来说的。其中,丹飞是很少写推荐语的,他说,不是绝对的好书,他绝不推荐。他自己做了近三百本书了,其中不少畅销书,基本上都忘了差不多了,而桃花夜他却记得。虽然我书已经给其他公司了,他还是给我书写了推荐语,之前,我们的交际,只不过是我往他信箱发一份稿子的关系,令我感动。

    惊悚E族:你自己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这部作品的,相对于同类型小说有什么特点。你觉得恐怖吗?

    

    韦一:我曾经说过,生活中的恐惧无处不在,它不仅仅来自于天灾人祸、社会变异、疾病困苦,不可预测的罪恶,也来自于人的本身,人对生命的疲惫,对情感的焦虑,对外因世界不堪重负的抵抗与沉湎于自己为自己设置的内心囚笼中无处突围,无法自救。而《桃花夜》正是把我这中认知融入其中,小说写了爱写了梦也写了疯子。疯子是如何变疯的?人的承受力到底有多大?他们给了我太多的感动与思考。从构思上来说,我是想把它写成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惊悚小说,它不仅要写出人对未知,对死亡的终极恐惧,还有人对生存、对生活、对罪恶、对爱情、对未来、对年少阴影的心理恐惧。当然,在你们杂志连载的一万多字是我省略了许多背景关系后的一个纯粹故事,这只是个表层。

    惊悚E族:我们看你的个人介绍,还查了一些有关你的消息、新闻报道等,你经历非常丰富,有媒体把你称为“80后混混”,你怎么看待这个称呼,觉得对你是褒扬你还是贬低?你的经历和你的小说有特别的关系吗?

    韦一:其实关于“80后混混”是我之前的一篇小说造成的,小说原名叫《刀刃上的舞蹈》在网上连载反映还不错,后一书商签了我那本书,灵机一动把名字改成《穿越红灯区》,改成穿越红灯区后,那段时间我在网上就找不到点击比我更好的小说。小说引起争议,接受了各媒体的采访,我说小说大多是我朋友的经历,媒体就把它说为大多是我的经历,我被他们称为“80后混混”了。竟然他们这样叫了,那我也自诩为“80后混混”吧。我觉得应该只是个称呼而已,中性词。代表那时我们最真实的状态,就如我在给地下杂志《病孩子》写的封面广告语:我们浑浑噩噩地闯入都市,正藏匿城市的某个角落做着惊天动地或鲜为人知的事情,我们渴望安静又害怕孤独,城市迷离的灯火割痛了我们的眼睛,然而却在没有灯火的暗夜里失声恐惧!——确切地说,那时候不仅仅是恐惧,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恐惧后的一种绝望,我想牢牢地抓住些什么东西,却一直抓不到,所以一直在抓,在抓,不愿绝望!我把这种恐惧与绝望也融入到这部小说中,对生存、对生活、对爱对人性的恐惧。

    惊悚E族:那现在从那种状态走出来了吗?目前状态如何?

    韦一:目前还好,其实人是很难走出自己,走出生活的。只有在心态上进行自我调整。记得在我第一本书上,我说我就像是行走在沙漠中的一个骆驼,我有能力走完这漫漫的旅途,但是沙漠的生活单调而枯燥,于是我就不愿意再走了,我躺在风沙里,风沙将我掩埋,我没有挣扎而是心甘情愿地闭上眼睛,因为我明白我再走也只不过是个痛苦的轮回,所以我的文字只不过是暂时留在沙漠中的印记,徒有虚无。那时候是骆驼看沙漠,现在是站在沙漠与骆驼之外看生活,我觉得是个进步。

    惊悚E族:接下来有什么新作品,写的是什么?还是惊悚悬疑类的吗?方便透露吗?

    韦一:新作是一部80后情感白描书,写了生命中的爱与欲,生与死与无处不在的告别。写这小说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纪念我们深爱过却又成为过客的人。目前已经写了十多万字了,其中有三四万字不是我写的。那是我一个朋友写的。她有着挺复杂的成长经历,她原来和妈妈相依为命的,可是一场大火带走了她的妈妈。她成为了孤儿,她的老师,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姐姐说服家里收养了她,然后她的姐姐又因为乳腺癌离开了她。留了10多本日记,我很愿意把这10多本日记称为70后的遗情书,因为里面的爱情感动了我。后来,她因为对爱情失望出了国。一次同学聚会我联系上了她,可还没来得及见面。一次意外,让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她的离开,让我想起了已经逝去的亲人与朋友。也重新看了她留给我的小说。她的小说,我一口气发在新浪原创,只是两三天内点击就到60多万,二百多条留言催着她继续,现在已经有将近有一百万人次了。事实上,她那小说写得很乱。只是它的青涩纯真与不加修饰的真实吸引了读者。书出来后,我会在注上网上链接地址,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新浪看她的原文。

    惊悚E族:如果说《桃花夜》是写恐惧与绝望的话,那么新作将是忧伤却温暖的,我这样理解对吗?

    韦一:对。

    好的,因为版面的关系,这次的采访就到这结束了,最后祝你新书大卖,也期待你的新作品早日与读者见面。

    韦一:谢谢你,谢谢惊悚E族杂志,也谢谢我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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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6-09 09:31
惊悚是为了爱

        

惊悚是为了爱——《桃花夜>后记
我曾迷恋过弗洛伊德的《释梦》,他认为梦是可以暴露人内心最深切的渴望与最脆弱的挣扎。梦的确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它给了人许多在现实中无法获得的体验,你在梦里惊喜、恐惧、绝望、流泪、冲动、愤怒……在梦里你所有的心理感受都是真实的。同样,疯子也并不知道自己已经疯了,他在疯的状态下的恐惧、绝望、流泪、冲动、愤怒等心理感受也是真实的。
一直以来我都忽略了疯子的存在,直到去年,我住的一个小镇里,小镇一夜之间多了三个疯子,一个女的两个男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哪里来的,有人说是别的城市怕影响市容就在夜里偷偷把他们运到了这个小镇上。
那个女疯子经常在我家附近一带游逛,见到我小侄女时就傻傻地对她笑,有时候手里还握着不知道从什么垃圾堆捡来的糖果给我小侄女,吓得我小侄女转身就跑,她就在后面追着说,三儿三儿,你怎么不要妈妈了。追上,她会用手摸小侄女的脸,说,你的脸这么黑了,走,妈妈带你去洗脸。小侄女被吓得惊叫地哭了起来,看到我就扑到了我怀里,我牵着她准备回家,那疯子突然向我扑了过来要抢小侄女,我一闪推开了她,她坐在地上哭了,一直在骂,你这死男人,抢走我的孩子。更要命的是以后那疯子每天都会在我家周围转,有预谋似的,会躲在我们家的墙角,像个特务一样随时注意我们家的情况,有天夜里大概是晚上十点多了,我见窗户趴了个黑影,用手电筒朝她照去的时候,她转身就跑。
以后不管是什么时候,那疯子见到小侄女总是微笑,见到我总是骂我死男人,如果她不是疯子,我早跟她拼了。
从那以后,我经常没事就看小镇上的三个疯子,见过一个莫名其妙在地上打滚,歇斯底里,谁也无法理解他的悲伤与愤怒,还有一个就是老常见他在笑,笑得那么开心,拿着一只不知道从哪捡的笔在画着一个个的数字,边画边笑,我怀疑他以为自己中了六合彩了。那个女疯子更是常常一边哭一边笑,然后把眼泪擦了,自己和自己说话。
这是我的第一篇长篇惊悚悬疑小说,写了爱写了梦也写了疯子。疯子是如何变疯的?人的承受力到底有多大?他们给了我太多的感动与思考。从构思上来说,我是想把它写成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惊悚小说,它不仅要写出人对未知,对死亡的终极恐惧,还有人对生存、对生活、对罪恶、对爱情、对未来、对年少阴影的心理恐惧。在写法上我用的是多维度立体视角,就如一个人面对一面三棱镜,你看到的只是一面,你永远不可能同时看到镜子的背面与侧面是什么。
小说中的人物都是我身边的人与接触过的人,我能明白她们最深切的感觉与最脆弱的挣扎。有的也曾走入了我的生活,潜意识地改边了我的生活,对于她们,对于生活,对于爱情,对于人性……我有太多的话想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所以就写了这个小说。
惊悚与爱情是这部小说的主要元素,写惊悚是为了写爱,这也是我写这个小说的初衷。这不是个刻骨铭心的年代,所以我要把小说里的爱写得刻骨铭心,也相信有这样的一种爱,有阴谋又有着不计得失的盲目与单纯--爱可以战胜恐惧也可以让恐惧来得更加恐惧。相信看完着本书的人一定能知道我说的,假如你与你爱的人一起走进了一栋古屋,当走进去后,你渐渐意识到了屋子周围有着不为人知诡异与危险。你想尽快地逃离这里,但是这个时候,你爱的人突然在你眼前莫名消失了,你会因担心对方的安危,而忽略了自我将面临的危险勇敢地闯了进去,这时候的爱就已经战胜了恐惧。你在里面找着找着,然后你爱的人出现了,当你就快要奔向他的时候,他却在你的眼前被某种邪恶力量吞噬了,这时候你面临的恐惧不只只是来自于吞噬现象本身还来自于对对方的爱。恐惧程度也绝对远远要高于你见到被吞噬的是一只动物,一个你的敌人,一个与你无关的人,这时候爱与恐惧是成正比的。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悬疑小说相比于其他小说来说,结构会更加讲究,别的类型小说,拼的最多也只不过是语言情节加命运,而悬疑小说不仅要在流水般的叙述中制造小波澜,大旋涡,而且还要在小波澜,大旋涡欲来之前给人暗示,还要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波澜与旋涡,这根本就是个智力游戏。
悬疑只是叙述的一种技术手段,但是在写了不到一半的时候我逐渐抛弃了这种手段,只为了保持它的真实与真诚。
记得第一本书时,我说我就像是行走在沙漠中的一个骆驼,我有能力走完这漫漫的旅途,但是沙漠的生活单调而枯燥,于是我就不愿意再走了,我躺在风沙里,风沙将我掩埋,我没有挣扎而是心甘情愿地闭上眼睛,因为我明白我再走也只不过是个痛苦的轮回,所以我的文字只不过是暂时留在沙漠中的印记,徒有虚无。那时候不是恐惧,而是恐惧后的一种绝望,我想牢牢地抓住些什么东西,却一直抓不到,所以一直在抓,在抓,不愿绝望!我把这种恐惧融入到这部小说中,对生存、对生活、对爱对人性的恐惧。
最后希望看到这本书的读者能喜欢这本书,也许我们曾有相同的感动与绝望,对于我自己,那时候是骆驼看沙漠,现在是站在沙漠与骆驼之外看生活,我觉得是个进步,我有对美好事物的追求,那只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但是并不刻意,借用《菜根潭》里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文章写到极处无有他奇,只是恰好,人做到极处无有他异,只是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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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6-09 09:27
我认识的韦一与《桃花夜》

 

我认识的韦一与《桃花夜》
李霞

第一次见到韦一,是在一家地方电视台的一个采访节目上,一个长相清秀看似内敛的男孩在节目中侃侃而谈,偶尔会露出一个孩子般纯真的笑,略显腼腆。他在节目中讲了一些社会背面的真实与黑暗和传统媒体上的报道有太多的不同,呈现出另一种边缘、饥渴与温情。
他并不觉得他所说的是边缘人物,也不觉得有的多残酷,但却完全超乎我们常人的想象,他说他写《穿越红灯区》最高评价并不是某些评论家说的写活了一个阶层而是很多陌生“混混”找到了他的电话,他们的第一句话就是非常兴奋地说:兄弟,我终于看到了一本属于我们的小说了。
就在那个节目不久,我在网上去搜到了他的《穿越红灯区》,一口气看下来的,感觉就是震撼,后在QQ上跟他要了结局,一直看到后记,在后记中他说:“我并不想揭示与控诉些什么,当然也更不会去忏悔,事情在发生后再去忏悔是于事无补的,其实有时候要阻止某种奇怪事件的发生并不是我们力量所能及的,它仿佛是神的旨意就如地震的发生,汽车的相撞……我只是想记录,记录一些人、一些事或一些生活片段。”
有一段时间,韦一和朋友在深圳办一本叫作《病孩子》的地下杂志,杂志里都是一些他们自己写的文字,编好后印出来拿到地下通道或酒吧兜售,并不赚钱但是忠于内心,我也有幸得了一本,扉页上广告语是他的文字:“我们浑浑噩噩地闯入都市,正藏匿城市的某个角落做着惊天动地或鲜为人知的事情,我们渴望安静又害怕孤独,城市迷离的灯火割痛了我们的眼睛,然而却在没有灯火的暗夜里失声恐惧!”
后来的韦一基本成期刊写手了,写了许多适合杂志风格的文字,这让他有不菲的稿费也限制了他的写作才华。还写了几本跟风书,他让我别看,他说那些书他十多天就能写出来,甚至要出版商不要署他名,他对文字有着最朴素的虔诚却写了只为稿费的字,他的解释是暂时的妥协只为了最终的拒绝,只要给他时间他可以拿出作品不会让一直期待他的读者失望。
于是,我们终于等到了《桃花夜》。
这是一本以惊悚和爱情为主打元素的小说,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映衬,融汇贯穿。在作者的不断语言心理暗示中,把我们带入到一座座立体迷宫中,午夜准时响起的敲门声,被啃噬过的尸体,莫名出现在屋内的肢体,深夜行驶在路上的无人大卡车,一桩桩离奇的车祸命案,在你感到万无一失的时候总出现在你身后的变眼人,追着索命的半脸人,门前的血字--死亡的气息无处不在,小说中的恐惧也仿佛已经从小说中蔓延到了我的现实生活中:窗外的风、窗前的蚂蚁、灯光投下的影子、微微泛光的镜子、门外的脚步声、手机声、敲门声、脚步声,夜半猫叫声……就连平常很正常的景象、声音,在小说里也变的诡异,令人心悸,总担心后面有个人,黑暗中有双眼睛,我还突然神经质地在屋内每个角落床铺底下都看一遍,因为我不敢保证有东西躲在我屋里的某个角落或床铺底下,而我却什么也不知道,等我睡去它就爬了出来……于是我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一手紧握鼠标,一手紧握菜刀,再看下去我就不知道该把菜刀放哪了,怕等自己睡着了会如小说里的梦游者一样,拿着枕头下的菜刀梦游出去伤害别人,或抹自己的脖子……夜深了,我心里越来越发冷,想关电脑等白天再继续往下看却又为小说里面人物的命运生死爱情归宿而牵肠挂肚,也许作者的高明之处就是先让你在对小说人物产生了感情,再把他(她)带入到濒临崩溃的恐惧中。
在一场场文字镜头转换中,张驰有度的叙述中,我们仿佛就要接近未知的真相,却又陷进了个欲罢不能的深渊。
毫无疑问,曾自诩为“80后混混”的韦一,他的经历与大多80后人有着本质的不同,也正是他许多不为人知的经历使他获得其他同龄人不可能有的视野与体悟,这给他的小说带来了独到的不可被模仿的文字世界,他的文字直接、锐利,多了份对人性的追问思考以及对笔下人物普遍包容理解的悲悯情怀,用张爱玲的话来说就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用韦一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他们曾如迷一样地走入了我的生活,潜意识地改变了我的生活,她们大多都有很善良可爱的一面,我能体会她们的各种无奈,也明白她们最深切的感觉与最脆弱的挣扎……”

小说中洛非是个作家,他的日子过的浑浑噩噩,饿不死也撑不死,他的生活总带有种宿命色彩,因收到一条短信后,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家高级娱乐城的副总,而后又成为逃犯,孩子的父亲,精神病人,在角色的转换中心理也经历了无数的蜕变。
叶子是个高级白领,她对自己的容貌与气质自信无比,一心只想钓上个金龟婿。她在网上是个清纯可爱的女孩,现实里她却是个成熟的职场女性,深谙世事的风月高手,她周旋于房地产董事长林浩与刘副市长之间,善于算计却心甘情愿为洛非付出。她认为喜欢激情的女人,喜欢一个人,通常喜欢给对方身体,哪怕这身体已经给过无数人,那是性与爱的结合,一不小心就到了天堂。在她眼里,那些女人的身体就如可以多次开发与利用的无限资源,就像一块地,种上一次庄稼来年再种或许还会更加肥沃些。
苏蓝出场的时候她还在大学读书,有一段还在继续的纯真爱情,她最初是个爱情理想主义者,认为爱上一个人是可以爱上一辈子的,她觉得如果一对相爱的人爱不到最后,一定是彼此都不够坚强。她心理脆弱,但是为了爱的人却一次又一次战胜了恐惧深入鬼屋。她优柔寡断,陷入在两个男人之间,在情与义间两难抉择,她懂得自己的需要与感情,但是她心存怜悯又让她走向了另一个方向,她是本书中最具代表的矛盾体。
孟飞代表的是社会上的中底层,他没有文凭,没有技术,有的只是无数的欲望,破碎的家庭,还有一段纯真的爱情,可是当你一切都没有的时候爱情还会稳固吗?他渴望像刀子一样插入城市的心脏,但是那片土地并不容纳他。他回到农村,却不甘愿当个农民,在他大伯手里学到过一些盗墓的技术,他大伯在去世前给了他两本书,一本孟家的《族谱》,一本《易通风水学》,还有本就是大伯亲笔写的《寻宝手记》,他把希望都寄托在寻找古越王的坟墓上。
如果孟飞代表的是中底层,那么无疑江来就是社会上的最底层了,他本是个英俊的大学生,读书时因长得好看,又有艺术才华,但是一天因为遭遇一场意外,双腿被高度截肢,心理与生理遭受双层创伤与不为人知的矛盾。他靠卖唱为生,用市面上最好的手机等等物质虚荣聊以自慰,他双腿没了很多东西都跟着没了,他想要的只是想真正彻底地做一回“男人”(注:他并没患有END等),这看起来似乎不难,但是要他放弃自卑的心理,放弃尊严,这就如布什要萨达姆低头认错一样是很难办到的事情。
关于情欲,韦一写的很有味道,不仅是外表的华丽,还有一种人性的东西,可以发泄可以报复也可以疗伤。当爱情在丹田处聚集的时候,形而上是思想,形而下就是欲望,灵肉一体乃是爱情永恒的追求。书里面有许多精典的句子和独道的看法,如果你认真阅读,我想你会发现,也会发现它的精典与独道在于何处。
特别是在描写一些边缘人物时,韦一不是站在自我的角度,也不像一些所谓的“专家”站在固有的“高度”,而是非常巧妙地运用的平民视角。
从‘我怕时间不够,你已不爱’到‘不去爱你,是我对自己最大的仁慈’ ,韦一笔下的爱情有着攫人的疼痛与温柔,字里行间有种挥散不去的忧伤气息,整篇看完后,一句句对白仍萦绕耳边,仿佛是一场场影视镜像在脑海里此起彼伏。就连描写同性爱情的也是。
--许琳琳,我想要个孩子……
--亲爱的,如果我是男的,我一定和你生个属于我们的孩子。
--可是,生活没有如果!
--我知道生活没有如果,我哪怕只是这样想想,这样想想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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