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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将近的时候,天气刚好,不冷不热,我走进世贸大厦,急急的,然后不意外的撞上了刚出电梯的一个男子。我手中的资料散落一地,他好脾气的帮我拾起。我笑,有一低头的温柔。他蹲下来,帮我审视我的鞋子,刚买的达芙妮,优雅中不失可爱。有纤细白皙的脚踝,我看到他微微失神的眼。
他说他叫沈荞。沈荞说这是一个老套却美丽的桥段。我说一般而言,这样会衍生出一次约会。于是沈荞说,好的,我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 我们一起笑起来。
沈荞是这个城市很多白领中的一个,只是个子比较高挑,有一双清澈又无辜的眼睛,配了阳光的面庞。言而总之,是个好看的男人。他在世贸大厦27楼的一家金融公司做主管,我想,他有着不低的智商。
沈荞有一个女友,不过我想这丝毫不妨碍我们晚上去喝一杯。因为他说,约美女喝咖啡总让他觉得自己在谈公事。所以他看看右腕的表,带我去了“左岸38c°”,他说我们这样的邂逅,可以喝一杯。听说,右腕戴表的男人,有些特立独行,我不禁看了他的脸,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眼中的痴迷。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白天再体面的男男女女,夜里也变成了只有欲望的红男绿女。沈荞也不例外,他给我叫了“玛格丽特”,然后说我那电梯口一低头的温柔。
闲闲散散的聊天过后,他绅士的说送我回家,我却扭动了腰靠近他,整理他的衣领,我说我不想回家。暗夜的霓虹,我诱惑的嗓音。沈荞带我回了他家,他一个人住。
毫无悬念,甚至没有丝毫的客套和前戏,一进门,我就在他手中绽放开来。那么炽烈的,他把我压倒在沙发上时顺手开了灯,他说这是他的习惯,要看清和他做爱的女子,这样有更好的情趣。我却反手又关上灯,我的理由是,没了视觉冲击,触摸会更敏感。我闭了眼感受着身上男人的疯狂,我的手指临摹他的面颊,那仿若我熟悉了多年的线条。我们的身体,纠缠的像热带丛林的藤条,柔韧而潮湿。就这样,满室旖旎。
沈荞熟睡之后,我在黑夜里触手面颊,有冰冷的湿痕。寂寥而苍茫。我抚了抚我的小腹,然后悄然穿衣起身离去,带走了所有跟我相关的东西,甚至那个被我做了手脚的“杜蕾斯”。
是的,我在“杜蕾斯”上做了手脚。
沈荞跟我不是偶遇,而是我在世贸中心观察良久的结果。他有着良好的血统和基因,并有着跟我深爱男人神似的面孔,四月,是个适合怀孕的季节。我深爱的男子却没有办法让我怀孕,我却,想要给他一个子嗣。
临走之前,沈荞还睡得仿若婴孩,甜蜜而忧伤。我给了他最后一个吻,亲,今生,我只借你一夜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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